通識學會


目的

透過不同形式的活動,幫助學生了解社會和世界,成為具有信心、知識與責任感的世界公民。

 

目標

1. 輔助通識學科的課程發展;

2. 透過策劃及協助推行活動,使學生 (特別是低年級學生) 掌握組織及分工技巧,培養領導能力及自信;

3. 理解過去的人、地與事件間不斷轉變的關係,與這些轉變如何影響今日及未來的人類社會;

4. 理解人與環境的共生是受到自然地理和人文風貌相互產生的影響,學生從而了解保育自然環境、人文風貌的重要性;

5. 培養學生主動而具責任感的公民精神,而這種精神是建基於對個人和群體的角色、權利和責任的理解和尊重,對社會公義的重視, 對本地、國家和全球問題的關注。